两个美女朝我下跪磕头{半岛}

面对圣经我有罪,面对宪法我无罪

        --两个美女朝我下跪磕头        
 
我一直以为我是个无罪的人。最近到乡镇办银行业务,和一搞宣传的文友交谈,他说世上没有一个坏人,即使被囚禁的犯罪者也非坏人。他们在某个时点“有病”干了犯法的事。所有的人都是好人。我是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自然不敢苟同。我说,人之初,性本善,你放大了古训的功能。如果我们用简单的逻辑三段论分析:因为人人不可能犯罪,他是人,所以他不可能犯罪,那么,人类社会就不需要法律、警察、军队、政府了。实际上,人人都可能犯罪,所以社会才有了国家法制。

 

当然,我理解文友的善意,他的意思是所有犯罪都是“有病”——严重精神病造成的,因而可以原谅。我则认为99%的犯罪与精神病无关,乃是人的恶性使然。犯罪有自身因素,也有社会因素,不可简单归于生理上的疾患。否则,我们可以把监狱改造成精神病院了。对罪的界定,不同国家、民族有不同规定,在不同年代、不同立场也有很大差别。如张志新烈士在文革中因思想言论犯了“死罪”,在今天就是无罪,甚至是女英雄。刘胡兰在国民党眼里“有罪”,但在共产党却是生的伟大、死的光荣。我国刑法曾对一些盗窃罪判的很重,但修改后的刑法却判的很轻,甚至无罪开释,挽救了一些盗窃犯的生命。

 

我是有罪的。知道圣经之后,我知道自己是个罪人。我22岁那年,在单位关起门来,让两个美丽的已婚女工先后微笑着,朝我五体伏地磕头,我给了他们每人十元钱。我做了一分钟的“皇帝”,她们对我颇有好感,认为我是个男子汉,做大事的,又不能嫁给我做小妾、妃子,便私下商量决定把她们一个妹妹介绍给我做女友。25岁那年,身体不好自断有早泄之嫌,却跟一19岁姑娘有肌肤之亲,很糟糕,很不成功。因此,我谢绝了一些非常好的姑娘的青睐。以后,我跟一本科女教师情投意合,水乳交融,她不嫌弃我的性无力,鼓励我说她就是喜欢我这样温存、轻柔的动作,喜欢我的成熟。我知道,那哪是啥子成熟?是无能呀。可惜我没有屈服于她姐夫的“独裁专制”,不久狼狈分手。我的罪恶还表现在用情书、诗歌使别人靠拢就范,结果没有升官发财,又没有现在电台里推销性药品进行40分钟到90分钟一次的房事。我奉告所有的人放弃暴力、削减贪婪、求同存异、协商办事,结果却被“女马家爵”所残害。

 

跟我们这个星球上很多正确美好的理论、目标、设计、幻想、章程、制度一样,圣经是深刻积极的精神产品,但有多少人做得到呢?许多伟大的哲学家、科学家、政治家不相信基督教,但他们非常敬重耶稣,这是何理?因为,耶稣身上体现的,乃是人类最美好的人格设计、构思。

 

手按《圣经》,我有罪;手按《宪法》,我无罪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7.11.4

 

 

飞岛半岛 发表于 2007-11-4 14:22:00 阅读全文 | 回复(2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
感谢雪怜梓

jizibandao
您注意到"女马加爵",虽然是少数,但作为凶残丑恶的杰出代表,应当引起大家的警惕.
这是个魔鬼的符号.
我们反对女的\也反对男的"马加爵",反对各种名义下的个人恐怖主义.
我主张和平,宽容,但对魔鬼还是要防范在先,果断斗争.这样可遏止悲剧的深化. 谢谢您. 半岛 邮箱 jizibandao@163.com
jizibandao发表评论于2007-11-4 15:58:17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
Re:两个美女朝我下跪磕头{半岛}

雪怜梓(游客)关于那个"女马加爵“在你的文章里反复出现多次了,可见对你影响之深啊!
前几年这类人我也碰到过,并蒙其羞辱三年多,还好,终于摆脱了,算是用自己的青春交了一笔学费吧!
雪怜梓(游客)发表评论于2007-11-4 15:06:07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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